一、适用范围:在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石景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北京平谷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乐谷)、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四个特定区域内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事项的办理。
二、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5〕60号);《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8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七条、第十一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八条、第十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文化部关于在北京市特定区域调整实施外商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政策的通知》(文市函〔2015〕1237号)。
三、申请条件:
(一)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
(二)依法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四)注册地址在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石景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北京平谷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乐谷);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
(五)其他依法应具备的条件。
四、申请方式:现场申请、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五、申请材料:
(一)设立
1.在北京市特定区域内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
(1)《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加盖公章);
(2)特定区域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企业注册地址在区域范围内的证明函件;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加盖公章);
(5)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加盖公章);
(7)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员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二)变更
1.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登记表(左侧基本项都要填写,右侧只填写变更项目)(加盖公章);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加盖公章);
(3)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加盖公章);
(4)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登记表(左侧基本项都要填写,右侧只填写变更项目)(加盖公章);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加盖公章);
(3)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变更经纪人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登记表(左侧基本项都要填写,右侧只填写变更项目)(加盖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
(3)拟变更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注销
依法申请注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注销申请书(说明理由);(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名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5.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并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补证
1.补证申请书(加盖公章);
2.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加盖公章);
4.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请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批准文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5月5日。
七、结果公开:自做出审批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文化局官方网站“北京文化热线”上公开审批结果。
八、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九、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载明的顺序排列;
(二)以上全部材料均应为A4规格白色复印纸单面使用(有特殊规定除外),请勿装订;
(三)申请表为1页(如显示为2页,可适当调整行距),建议使用计算机打印;
(四)申报材料应在每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五)如实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在北京市范围内提供服务;
(七)申请举办中国内地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向演出场所所在地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举办涉外及港澳台地区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向北京市文化局提出申请;
(八)本事项办理截至2018年5月5日。
十、四个特定区域管理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域范围
(一)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委会,电话:67731194,地域范围: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西起东二环朝阳区与东城区界,东至八里桥朝阳区与通州区界,北至工体北路-姚家园路及其延长线,南至广渠门外大街-广渠路及其延长线,区域面积78平方公里;
(二)石景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石景山区发改委产业科,电话:88699505,地域范围:石景山全区;
(三)北京平谷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乐谷):北京平谷国家音乐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电话:69900299,地域范围:位于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紧邻京平高速平三路出口,规划面积1.5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京平高速以南、平三路以东的区域(包含平三路西侧产业区);
(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运营中心,电话:57698009,地域范围:位于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内,重点规划建设国际文化贸易企业集聚中心、国际文化产品展览展示及仓储物流中心、国际文化商品交易服务中心等三个功能区域,占地面积235.3亩。国际文化贸易企业集聚中心位于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保税功能二区网内2-2号地块,占地面积85亩,东至机场北线,南至保税功能二区4号路,西至规划路,北至保税功能二区3号路。国际文化产品展览展示及仓储物流中心位于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保税功能二区网内1号地块,占地面积125亩,东至金航中路,南至保联二街,西至金航西路,北至保联一街。国际文化商品交易服务中心位于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保税功能二区网外1号地块,占地面积25.3亩,东至规划一路,南至规划二路,西至保税功能区二区1号路,北到顺平南辅线。
十一、办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大厅北京市文化局窗口(一层B区7-8号窗口)
十二、办理时间:9:00-11:30 13:30-16: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