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北京市体育局发布北京市征集体育产业扶持项目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相关文件精神,促进本市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现公开征集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项目。
此次征集范围涵盖青少年体育培训业机构、职业体育俱乐部项目、足球场地建设类项目、全民健身服务业体育场馆、冬季运动项目等5项。
凡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从事体育产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均可申报。
附录一:
2016年度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青少年体育培训业机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中小学生到体育俱乐部参加体育运动技能培训,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文件精神,推动体育培训等相关服务组织发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动平台)提供的相关数据对青少年进行一定数额的补贴。
根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体育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引导资金青少年体育培训业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从事体育培训,注册时间为1年以上,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的企业,或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公开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12月30日
三、扶持方式
对于在2016年度符合引导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的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消费者使用惠动平台进行青少年体育培训产品查询和购买,引导资金根据平台提供的数据对青少年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
四、培训机构入围条件
(一)截至申报日期培训机构注册成立时间须为1年以上;
(二)培训机构须拥有自营场地或租期不低于1年的租赁场地(时段租赁或整体租赁);
(三)培训机构须拥有不少于3名(含3名)签署全年劳务合同且缴纳全年五险一金的专职教练员。专职教练员中,足球培训机构须有一名为亚足联认证的C级以上(含C级)教练员,两名中国足协认证的D级以上(含D级)教练员;篮球培训机构教练员须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或有其他职业篮球从业经历;
(四)培训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入围:
1. 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2. 申报单位提供或曾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3. 因严重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五、培训产品上线条件
(一)时间:项目执行时间不得超过2017年3月31日;
(二)地点:实施地点原则上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补贴对象:6-18周岁本市居住的青少年;
(四)培训产品种类(共两类):足球、篮球;
(五)培训产品收费价格应在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之间。
(六)培训产品标准(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标准 | 足球 | 篮球 |
1 | 班级人数 | ≤30人 | ≤30人 |
2 | 教练人数 | ≥3人/班 | ≥3人/班 |
3 | 场地要求 | 天然草、人工草 | 木地板、室内外塑胶 |
4 | 人身保险 | 培训机构或消费者需强制购买保险 |
(七)培训产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上线:
1. 项目正在申请或已获得市政府投资及本市其他财政性资金资助的;
2. 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3. 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4. 一对一、私教项目。
六、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通过市体育局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
(二)申报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项目单位申报建议书;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
(四)入围培训机构与平台对接,并与平台运营方签订《惠动平台合作协议》;
(五)入围培训机构向平台运营方提交培训产品申报表;
(六)平台运营方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通过后培训产品正式上线。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建议书包含:1. 培训机构信息申报表;2. 建议书正文;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材料光盘一张;
(二)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体育社团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具备场地产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发票);
(五)申报单位需提供专职教练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单;
(六)依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应制作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八、受理单位及时间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综合训练馆手球馆二楼201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9:30—11:30、15:00—17:00。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华
联系方式:67213220
邮箱:bjsportsli@126.com
十、其它事项
(一)以上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www.bjsports.gov.cn;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二:
2016、2017年度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项目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中“抓好潜力产业,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切入点,加快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的精神,保证本市优势体育运动项目良性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职业体育水平,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体育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2017年度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体育俱乐部范围
参加全国性职业体育联赛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俱乐部。
二、申报主体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从事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营管理的单位。
三、项目申报时间
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
四、扶持方式
对于已实施完成的项目,经管理流程各环节评审合格后,根据扶持标准给予项目单位一定程度的事后补贴。
五、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本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
(二)俱乐部2015、2016赛季或2015-2016、2016-2017赛季赛事主场城市须为北京市;
(三)俱乐部已完成赛季全部比赛,且未受到联赛组织方重大处罚;
(四)俱乐部在本运动项目社会化普及推广,青少年后备力量培养等方面成效显著。
六、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2016年度引导资金
1.通过市体育局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赛季或2015-2016赛季职业体育俱乐部项目;
2.申报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项目执行总结报告;
3.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扶持标准拟定扶持金额。
(二)2017年度引导资金
1.通过市体育局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赛季或2016-2017赛季职业体育俱乐部项目;
2.申报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项目申报表;
3.赛季赛事结束后30日内,申报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项目执行总结报告;
4.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扶持标准拟定扶持金额。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执行总结报告及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材料光盘一张;
(二)项目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体育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依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应制作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引导资金不予资助:
(一)项目正在申请或已获得市政府投资及本市其他财政性资金资助的;
(二)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三)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四)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五)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执行单位不一致的;
(六)申请单位提供或曾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九、受理单位及时间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综合训练馆手球馆二层202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9:30—11:30、15:00—17:00。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晨辰
联系方式:67213220
邮箱:bjsportsyi@126.com
十一、其它事项
(一)以上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bjsports.gov.cn;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三:
2016年度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足球场地建设类项目征集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对发展相对滞后的足球项目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中“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建设一大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对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建设,应当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文件精神,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对于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的面向公众开放的新建足球场地给予一定程度的事后补贴。
根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体育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引导资金足球场地建设类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从事体育相关经营活动,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企业或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体育场馆投资方。
二、公开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9月2日
三、扶持方式
待足球场地建设完成后,按相关标准给予项目申报单位一定程度的补贴。
四、场馆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点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所申报项目须为未完成或未实施项目;
(三)所申报项目建设面层须为天然草、人工草或塑胶场地。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通过市体育局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
(二)申报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申报建议书;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现场踏勘;
(四)待项目完成后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相关规定拟定补贴金额。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建议书包含:1. 体育场馆信息申报表;2. 场馆投资单位信息申报表;3. 建议书正文。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材料光盘一张;
(二)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体育社团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具备场馆场地产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四)场地图片及场地平面设计图;
(五)依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应制作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引导资金不予资助:
(一)申报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二)申报单位与场馆投资主体不一致的;
(三)申报单位提供或曾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八、受理单位及时间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综合训练馆手球馆二层202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9:30—11:30、15:00—17:00。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阳
联系方式:67213220
邮箱:bjsportsshao@126.com
十、其它事项
(一)以上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bjsports.gov.cn;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四:
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全民健身服务业体育场馆征集公告
为培育本市体育健身市场,增强市民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大众体育消费,满足社会各阶层基本健身需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市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提升体育场馆整体利用水平及效率,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动平台)提供的相关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一定数额的补贴。根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体育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引导资金全民健身服务业入围服务场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从事体育场馆运营,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企业或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事业单位。
二、征集时间
常年征集
三、扶持方式
消费者使用惠动平台进行场地查询、预定和支付,引导资金根据平台提供的消费健身和场馆使用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
四、场馆申报条件
(一)场馆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场馆具备大众健身功能并已合法正常开放。
(三)场馆提供健身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一项:室内外足球、室内外篮球、室内排球、室内羽毛球、室内乒乓球、室内外网球、室内游泳、健身(室内器械类)、室内滑冰、室内外滑雪。
(四)此外,场馆运营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入围:
1. 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2. 申报单位与场馆运营主体不一致的;
3. 申报单位提供或曾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4. 因严重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通过市体育局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网站等)面向社会常年公开征集入围服务场馆;
(二)申报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申报建议书;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现场踏勘;
(五)入围场馆与平台对接,并与平台运营方签订《惠动平台合作协议》;
(六)场馆正式上线服务。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建议书包含:1. 体育场馆信息申报表;2. 场馆运营单位信息申报表;3. 建议书正文。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材料光盘一张;
(二)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体育社团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具备场馆产权或使用权及可正常开放运营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经营许可证);
(五)场馆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图片、场馆平面图、有关场馆介绍的视频短片(刻入光盘);
(六)场馆场地收费标准说明材料;
(七)依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应制作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七、受理单位及时间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综合训练馆手球馆二层202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9:30—11:30、15:00—17:00。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阳
联系方式:67213220
邮箱:bjsportsshao@126.com
九、其它事项
(一)以上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bjsports.gov.cn;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五:
2016年度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冬季运动项目征集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制定冰雪运动规划,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一批冰雪运动场地,促进冰雪运动繁荣发展,形成新的体育消费热点”文件精神,落实《北京市冰雪运动发展意见(2016-2022)》相关工作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的具有公益性、大众化的冰雪消费项目进行补贴,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进而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冰雪运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对面向公众开放的冰雪运动场地按相关标准给予场地运营方一定程度的补贴。根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体育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引导资金冬季运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从事冰雪场地运营管理,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企业。
二、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
三、扶持项目定义
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的面向公众开放的室内滑冰、室内外滑雪场地。
(一)室内滑冰场:通过制冷设备建设形成的室内滑冰场地;
(二)室内外滑雪场:具有北京市体育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的室内外滑雪场地。
四、扶持方式—补贴
对在2015年或2015年雪季面向公众开放的冰雪运动场地按相关标准给予场地运营方一定程度的补贴。
五、申报条件
(一)场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场地运营方具备合法运营资质;
(三)室内外滑雪场具有市体育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四)场地运营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引导资金不予扶持:
1. 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2. 申报单位与场地运营主体不一致的;
3. 申报单位提供或曾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4. 因严重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六、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通过市体育局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
(二)申报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申报建议书;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现场踏勘;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相关规定拟定补贴金额。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建议书包含:1.冰雪场地信息申报表;2.运营单位信息申报表;3.建议书正文。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材料光盘一张;
(二)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2015年度场地运营方财务审计报告;
(五)申报单位具备场地产权或使用权及可正常开放运营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经营许可证);
(六)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图片、场馆平面图、有关场地介绍的视频短片(刻入光盘);
(七)室内滑冰场制冰系统用电费用支出凭证;
(八)北京市体育局颁发的室内外滑雪场经营许可证书;
(九)场地收费标准说明材料;
(十)依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应制作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八、受理单位及时间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综合训练馆手球馆二层203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9:30—11:30、15:00—17:00。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达
联系方式:67212110
邮箱:bjsportsjing@126.com
十、其它事项
(一)以上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bjsports.gov.cn;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